與獨立董事溝通之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2、 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會前會中,單獨向獨立董事進行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重要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本公司會計師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會前會中,針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及發現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

3、 如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4、 本公司董事會亦應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且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應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簽證會計師聘任及獨立性乙案時,除檢具所推薦之會計師個人簡歷(詳述會計師過去及目前之客戶),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聲明未違反職業道德公則第十號)外,亦就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進行評估,評估項目包含:

甲、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無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而影響獨立性之情事。

乙、 簽證會計師未曾於目前或最近兩年内擔任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直接並可重大影響本審計案件之職務。

丙、 本公司無為簽證會計師之立場或意見辯護,而影響獨立性之情事。

丁、 簽證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未提供本公司可能影響超然獨立之非審計服務。

戊、 無其他中華民國職業道德規範公報規定可能影響超然獨立之情形。

己、 查核團隊獨立性。

庚、 簽證會計師名義不得為他人使用等等。


歷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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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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